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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缘连两岸 闽台之间,尤其是闽南与台湾,地缘相近、血缘相亲、文缘相承、商缘相连、法缘相循,是为“五缘”。 法缘相循 据史料记载,从公元3世纪起到公元7世纪,三国孙吴政权和隋朝政府都曾先后派万余人去台。宋代,中央政府曾将澎湖划归泉州晋江县管辖;元代在澎湖设置巡检司,隶属福建泉州同安县。自明末到清朝光绪11年(1885年)台湾单独建省之前,台湾都归福建管辖;即便台湾建省时,还称作“福建台湾省”。从历史上来看,从闽治台湾到闽台分治,闽台之间都存在密不可分的法缘关系。 最早把大陆的政治、军事连同经济、社会等方面的制度移植到台湾的,是民族英雄郑成功。1661年郑成功以金厦为基地收复台湾后,按大陆政制在台湾设一府两县,府名“承天府”,此后,在大陆长期实行的乡治和保甲制度也被移入台湾岛,在台湾的初级建制,都照搬了郑成功在厦门的建制。这对于处在开发初期的台湾来说,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。 据《西螺七嵌与台湾开拓史》记载,康熙二十三年(1684年)台湾归清版图,隶福建省,置分巡台厦兵备道台湾知府。当时,在“省”与“府”之间还有一级行政机构叫做“道”。台湾和厦门同属“台厦兵备道”管辖,具有管理军事、教育、财政、司法等职能。在1684年至1728年的44年间,台湾与厦门属于同一个行政单位管辖,这样密切的关系是别的地方所没有的。 1728年,“台厦道”改为“台湾道”,厦台两地的行政编制分开后,两地仍保持着非常密切的联系。从清初始,所有有关台湾府的往来公文,都经由厦门传递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福建缺粮,需要台湾接济;而台湾的饷银则要由福建提供,厦门是海峡两岸信息和物资传递的中转站。在1684年至1784年整整100年时间里,厦门与台湾的鹿耳门是两岸仅有的一对对渡口岸。清乾隆四十九年(1784)朝廷改定地处泉州湾口的蚶江港为与台湾对渡的惟一港口。 1885年,清廷下诏台湾建省。台湾建省之初,无论是人才还是经费都十分匮乏。当时,福建省在经济上每年都要协济台湾。清政府特别提出让台闽联成一气,因此当时的清廷行文称作“福建台湾省”,台湾巡抚称为“福建台湾巡抚”。据记载,从1886年开始,福建省5年内协济台湾省饷银220万两,其中,有100万两是由厦门海关4成洋税中拨付的。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在台湾推行“新政”,在筹建炮台、购买炮械、修建铁路时,用的都是福建、厦门协济的银两。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对此有一通俗的解释:称“福建台湾省”,就像现在的计划单列,很多事情跟省里有联系;每年给台湾的白银当时叫“协银”,现在叫“转移支付”。 1888年3月,“福建台湾巡抚关防”正式启用。从这以后,来自中央政府的历届官员——沈葆桢、丁日昌、刘铭传等洋务运动的先行者为开发台湾立下汗马功劳,加之成千上万的大陆移民披荆斩棘,辛勤劳动……大陆官民的共同开发,把一个曾经是麋鹿出没、瘴气弥漫的台湾变成了“糖谷之利甲天下”的美丽富饶的宝岛,台湾社会逐渐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。 (资料来源:厦门日报 记者:王菲菲,略有增删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