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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洪武五年(1372年),明太祖命行人杨载“以即位建元,诏告其国”,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杨载入朝贡方物,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。
泉州自洪武初设置市舶司至成化八年(1472年)司迁福州的100来年间,作为琉球朝贡的正道,在中琉交往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,发挥过积极的作用。
琉球国航海造船业落后,明初时还只能“缚竹为筏,不驾舟楫”。为确保朝贡贸易的顺利进行,明朝政府赐海船给琉球,到永乐时已赐给琉球国“海船三十多艘”。其中有崇武所经百户所掌勇字五十九号,四百料官船一只。
洪武二十五年(1392年),明太祖赐给琉球国“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,令往来朝贡”。三十六姓均为福建沿海人,“多谙水道,操舟善斗,皆漳、泉、福宁人。漳之诏安有梅岭,龙溪海沧,月港,泉之晋江有安海,福宁有桐山……船主、喇哈、火头、舵公皆出焉”。
闽人三十六姓来到琉球后,国王“即令三十六姓择土以居之,号其地曰唐营(俗称久米村),亦称营中”。其“知书者授大夫长史,以为贡谢之司;习海者授通事、总管,为指南之备”。
闽人三十六姓多有“老而返国,或留而无嗣”,有的在航海中罹难而亡,所以明朝政府又多次再赐一些闽人以补充琉球的闽人三十六姓。
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带去先进的中华文化,加强双方的文化交流,对琉球社会的发展,起着重要的作用。何乔远说:琉球“大夫官、长史官、通事官、司贡者也,文臣也,以通中国书及闽三十六姓之后人为之”,有的还担任长史、国相等高级官职,在治理国家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。随着闽人移居琉球,中国先进的农业、手工业生产技术,优秀的科学、文学、音乐、医学、宗教、建筑等传入琉球,使原来比较落后的琉球变成“风俗淳美”、“易而为衣冠礼仪之乡”。 【返回】 |